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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联席会议制度
2020-06-10 08:47  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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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监督作用,不断提高管理决策水平,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决策的正确性、科学性和可行性,特制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:

一、会议的召开与主持

1.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。根据工作实际,会议召开地点原则上英才、北林校区交替进行,特殊情况临时调整。

2.党政联席会议的主持。根据议题内容,属于党务工作的,由党委书记主持;属于行政工作的,由处长主持。

3.参加会议人员: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班子成员,若需要,则扩大到离退休党支部书记、有关科长参加。

4.会议由综合科科长负责记录,存档备查。

二、会议内容

1.传达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、行政及有关部门的文件、会议精神,研究制定、贯彻落实措施。

2.讨论研究处发展规划、工作总结和计划、规章制度建立与修订。

3.各种岗位设置与责任划分。

4.讨论、研究、决定离退休职工的有关事宜,以及金额超过一万元大额支出的审批等。

5.讨论决定学校或上级组织要求表达明确意见的重大事宜。

6.讨论决定班子成员的分工、其他工作人员的奖励、处分及考核结果。

7.研究领导班子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师德师风建设、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、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问题。

8.其它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。

三、执行与反馈

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、决议,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落实,必要时应及时向校党委和校行政汇报,或传达至全体离退休职工知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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